准國外買處方藥 緬因州開首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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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於美國境內處方藥費用過高,緬因州議會10月通過法案,成為美國第一個准許州民從國外購買處方藥的州。 哥倫比亞廣播網報導,因為加拿大的處方藥比美國出售的藥便宜,美國人經常越境到加拿大購藥,但跨國購買處方藥是一種違法行為,長久以來,雖然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知道這種情形,但總是睜隻眼閉隻眼,並未嚴格取締。 多年來,緬因州波特蘭市政府和加拿大處方藥業者CanaRx有合作關係,准許該公司提供處方藥給市政員工。但在美國藥廠壓力下,該州檢察長史奈德終止該合作關係。當地議員有感於美國境內藥價太高,因此在10月初通過法案,不但重新恢復合作關係,還使從國外購買藥物的交易合法化。 波特蘭市長布里南也支持該法。他說,從2004到2012年間,從國外購買藥物使市府員工節省逾300萬元。平均每位美國人每年花900元購買處方藥,CanaRx估計,從加拿大購買處方藥可節省一半的費用。 美國本地藥品業者已對緬因州提出控告,藥品業者認為,「該法可能使緬因州民眾受到傷害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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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網址: 准國外買處方藥 緬因州開首例 | 美國新聞 | 全球觀察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WORLD/WOR6/%E5%87%86%E5%9C%8B%E5%A4%96%E8%B2%B7%E8%99%95%E6%96%B9%E8%97%A5%20%E7%B7%AC%E5%9B%A0%E5%B7%9E%E9%96%8B%E9%A6%96%E4%BE%8B-8247939.shtml#ixzz2ienAmYE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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